[#1]合作不是問題,分工才是

Jun 14, 2019




團隊的管理者或領導者往往都要求團隊成員要有團隊精神、要合作,這在學校的熱血社團或許可行,但出了社會之後在公司上班,推動事務要套用學生時代的「羈絆」來形成有效的團隊可能在微型或新創公司較為可行。

合作不是問題

合作從來就不是問題,因為合作就是「你會協助我」的意思,當有人完成後空下來,不去幫其他人就是「沒有團隊精神」的意思,所以合作更多時候只是出包的人用來推責任的用語。

唯有一個團隊的所有成員都理解到,提供支援是提供者的權力而不是義務時,則這個團隊的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合作。因此,如何支援應該是提供者決定,而非受支援者的決定,

分工才是重點

「分工」就是將目標分解,要求團隊的成員各自負責,聽起來像是廢話,但是很多的團隊管理人員其實做不好這點。習慣上,會以成員人數來將工作分配為對應的份數,但這其實是另一種型式的因人設事。

分工的標的應該是工作本身,將為了完成目標所需要進行的工作逐一列舉,標上 「標準工量」 之後讓成員自行認領工作,之後就逐一追蹤個別的進度即可。

工作標準單位

在這裡有一個「標準工作單位」的觀念,以「工量」稱之,工量不代表工時,而是用來比較兩項工作的工作量差異,個別工作的工作量高低沒有意義,只有在跟其他工作比較時才有意義,比如連絡會議召開,可能只花幾分鐘打電話,也可能因為人數很多,很難找到所有人跟會議室的時間,造成工作量的差異。

另外,工量代表的是「成員處理這項事務對團隊價值」而言,因此就可以透過工量來評定個別工作對團隊的負擔,處理多數人不願意處理的事務,本身也可以是一種價值,也間接將「熱情」或「積極」的質性轉為可衡量的指標。

沒人想做的工作

殺頭的生意有人做,所以對於沒人主動提出認領的工作項目,就可以透過逐步調高工量的方式,吸引成員認領,但是要注意的是,應該先確認該工作是否有以下情形,否則再高都沒人認領,就算認領了也註定失敗。

  • 太過龐大,單一個人根本做不完
  • 需要特別能力,目前沒有人具備該項能力

個個搶著做的工作

對於有多人認領的工作就逐步減少其工量,直到最後一位成員,如果有一項必須進行事務是大家都搶著做的,就算花自己的時間跟資源都願意,那就不算「工作」項目,算是「福利」項目,例如協助接待漂亮的小姐姐,此時的工量甚至可以是負數,代表需要再額外處理其他事務才能享有這項福利。

每項工作都只能有一個人專責

習慣上很容易要求一個人以上,兩三個人為一組負責特定工作,但在這個小組中如果沒有就該工作做出同樣嚴僅的分工,那問題就容易從此而生,所以如果有工作是以小組方式交付,則該小組也需要就該工作進行分解並歸到個人。

不同的挑戰

解決問題沒有銀彈,同時也少有只有好處的方案,前述的分工模式當然也會對團隊及領導者有一些要求,否則難以達到好處還可能有問題,不過這些也不算是太不同的問題,都是原本團隊領導者要注意的事務,只是在這個模式下更需要注意。

持續提昇團隊成員能力

團隊成員之間應該要具備所有工作單元的處理能力,因此若是有需要特別能力才能處理的工作,就會形成瓶頸,所以應該消除這類的工作項目,這可以從兩方面來看,一種是在一開始就選擇具備能力的成員,另一種是透過在職訓練提昇成員能力。

理想上大家都會想透過第一種方式建立團隊,但除非完全的專案導向,團隊隨著專案建立隨著專案結束而解散,但一般來說少公司採用這樣的方式,一般還是固定成員執行不同專案,如此一來團隊成立初期還有可能大家都差不多,但隨著專案的累積一定會有工作項目需要的是團隊缺少的能力,此時有種子成員先取得該能力完成該項工作是合理的方式,所以後續必然還是要透過第二種模式讓團隊整體提昇,不然就很容易的隨著特定時間推進及專案的增加,再回到以人分配工作的模式。